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115年4月22日嘉南兒青字第1150003515號函及奇美醫院115年5月29日(115)奇精字第245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有助於提供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個案之醫療及輔導服務,相關訊息如下:
(一)服務對象:
1、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個案,如自傷、傷人、學校或家庭適應問題(非單純違規之行為問題)。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精神病、自閉症、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個案。
3、醫師評估符合相關收案標準者。
(二)服務模式:請參閱附件。
三、諮詢電話
(一)嘉南療養院傅個管師: 06-2795019分機1025,04705@cnpc.mohw.gov.tw。
(二)奇美醫院蔡個管師: 06-2228116分機5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