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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含督導員)年終考核表及分區團體績效表現評核表

2025-11-05

一、依據114年7月4日南市教輔字第1140940229號函訂定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核原則第三點、第十點辦理。

二、專業輔導人員年終考核表和督導員年終考核表如附件1、2。

三、分區團體績效表現評核表如附件3。相關說明如下:

(一)年終考核分數總分100分,其中「分區團體績效表現」佔5分,評核項目與計分方式,詳「分區團體績效表現評核表」及備註(填表及計分方式說明)。

(二)實施方式:

   1、配合年終考核期程,以「分區」為單位,由分區所有成員於工作會議或另召開會議共同討論後填寫「分區團體績效表現評核表」,並由分區督導代表自評。

   2、各分區督導自評、核章完成後,交由輔諮中心主任複評、核章,並納入年終考核「年度工作計畫及其他特殊表現(專輔人員)/具體績效及其他特殊表現(督導員)」項目計分加總。

   3、本評核表併同全體受考人員年終考核表,提交年終考核審議小組會議審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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